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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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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镇东南方向的小村庄里——

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独自一人躺在病榻上咳嗽,干裂的嘴唇淌着暗红的血。

在她朦胧欲昏的视线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跃然显现。

“皮托斯?”她本能地喊出一个人的名字。

“不,我不是皮托斯,但是我很想了解你们之间的故事。”那个身影慢慢走到床边,声音比温和。

女人泪眼婆娑,道:“你知道皮托斯现在怎么样了吗?他还活着吗?”

那个人沉默了片刻,他深沉地说出了真相──皮托斯死了,彻底地死了。

“卑鄙的家伙,说好要比我晚死,要慢慢地赎罪,结果这么快就去了极乐之地,真是个窝囊废。”女人的语调又像哭泣又像嘲笑,十分诡异。

男人蹲下说:“不,皮托斯先生他并非窝囊废,他愿意为了你去四处奔命,他是死于自己的使命。”

女人皱起干瘪的额头,银色的发丝在灰暗的瞳孔中飘过,她操着沙哑的弥音问他:“你认识皮托斯?他到底干了什么事情?口口声声地说自己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为我挣钱看病,结果……那么久都不回来。”

女人的泪水夺眶而出,洗净了眼前的灰蒙,但衰老的虹膜已力再看清他的模样。

“他得到了诅咒的力量,最后也被诅咒侵蚀。”男人淡淡道,随后把皮托斯的经历告诉了女人。

那位恶不作的歹徒,他的名字就叫做皮托斯。

“这样啊,不愧是他,什么傻事都做得出来。”女人苦笑道。

“咳……我不知道你是来杀我的,还是受他的嘱托来带话的,但是,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可以听听我们的故事,一个微乎其微的可怜人的故事。”

男人握住她颤抖的手,微笑道:“请说吧。”

女人闭上双眼,哑沉的嗓子把他带向了别人的世界。

女人的名字是玛丽,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她自幼生活在康斯特镇上,十九岁时与皮托斯结婚,二人的生活虽然谈不上富裕,但也足以温饱。大约过了两年,二人生下了一个女孩,名字叫做“瑞莎娜”,瑞莎娜可爱机灵,是二人的心头肉,掌上明珠,本应快快乐乐长大,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爱上一个倾慕的男孩,成立自己的家庭……

但一切都毁了,在她三十四岁那年毁了。

那一年,康斯特镇最长的河流——富缪河发生了化学事故,致命的化合物毒死了很多人,他的丈夫因此受到牵累,丢掉了工作,还险些进入牢狱。

富缪河事件引发了一系列蝴蝶效应,数年轻人搬离这个危险的小镇,大量企业倒闭,而数化工厂又抢占先机,变本加厉发展重工业,让这里的污染变得更加严重,来到小镇上的人也越来越少。

皮托斯失业了,而且很难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他开始酗酒,抽烟,一改先前的慈父良父形象,对母女恶语相向,把玛丽气出了心脏病,甚至想要动手……当然,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他就失去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女儿。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天气,他因为泡在酒馆里而没去接送放学回来的瑞莎娜,让她只身处在风雨铸就的熔炉里。

瑞莎娜心急如焚,不想因为磅礴大雨而耽误照顾母亲的时间,于是选择了闯红灯……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出这样冒险的冲动。

上天总爱对人开恶劣的玩笑,事后再故作笑脸地告诉你:“意外,都是意外,不要介意。”

当皮托斯赶到那条该死的马路口时,能见到的只有散落一地的文具与将文具染成红紫色而法被大雨冲刷掉的血液……一个下渗着脏血的担架被抬上了救护车,那便是她的女儿——瑞莎娜,被因酒驾而超速行驶的轿车撞死的女儿。

此后,他好像疯了。买来成箱成箱的酒,或是把它们砸在墙壁上,或是用来磕破自己的脑袋,嘴里时常挂着:“为什么,为什么死的不是我!”的咒骂。

在那时,玛丽的心理防线也开始崩溃了,她彻底病倒,没日没夜地以头撞墙,哭天喊地地痛哭,直到一个人的到来,他永远戴着黑色的口罩,穿着黑色的长衣,浑身散发着异于常人的气质。

神奇的是他与皮托斯交谈后,皮托斯便变得不再那么浑浑噩噩,他开始每天挂满笑脸,信誓旦旦地玛丽说:“别担心,我得到了新的力量,有能力为你治好病。”

这很荒谬,如同天方夜谭。

但玛丽在心底还是留下了希望的火种。

“原来如此啊,我明白了。”男人笑道。

他们又接着交流了十几分钟,谈话结束后,他起身离开。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荻枫,来自东曦国的荻枫。”

2.五年前,卡纳多市——

“曼丽克斯,帮忙端一下盘子。”一个穿着红色工作制服的年轻小伙端着一叠叠垒成了山的盘子说道。

“好的好的,包在我身上。”曼丽克斯帮他取下了最上面几片摇摇欲坠的盘子。

“终于得救了,多谢。”小伙子坐在座椅上,接过曼丽克斯送来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大口喝干。

“慢点喝,别呛着了。”瑞莎娜关心道。

“曼丽克斯,你不是还有个弟弟吗?什么时候能让我看看他?”小伙子问询着。

“他比较怕生,还是算了吧。”

“好吧好吧,曼丽克斯……那个我有样东西想给你。”他支支吾吾地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电影票,递到曼丽克斯的掌心,“明晚一起看电影吗?”

曼丽克斯察觉他脸上的赧红,便揶揄他:“怎么了鲁克森,想和我交往啊?”

鲁克森忙把电影票抽过,曼丽克斯细长的手指一把捏住它,鬼魅一笑道:“好好好,我答应你。”

“真的吗?太好了!”鲁克森一蹦三尺高,忍不住想去拥抱曼丽克斯,曼丽克斯倒是没有拒绝。

“好好好,别太激动过头了,你又不是小孩子。”曼丽克斯推开他有点汗味的躯干,笑面如花。

“那就这样约好了,明晚见,拜拜!”

“嗯,保重。”

她——曼丽克斯·艾吉亚斯,一个曾经工作在酒吧的陪酒女,如今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市中心的快餐店当服务员。

因为家庭原因,她没读过什么书,经过荻枫的引荐,她才找到了这份难得的安稳工作,虽然薪资不高,但足以支持他与弟弟的生活。

她歪着头,手撑脸颊,栗色的发丝可爱地垂下至嘴边,她不经意地嚼了几下,铁着脸吐了出来。

她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手机,手机上印有好看的玫瑰图案,屏幕上显示一张相片:她与弟弟的照片。

被荻枫搭救的那一夜,她给弟弟买了一份生日蛋糕,虽然蛋糕很小,但甜甜的奶油却足以弥补一切生活的苦涩。

她们没有地方可以去,只能随便找了一处即将拆迁的房子,在那里度过了美好的一晚。

今晚是她值班,她必须看着店面直到10点为止。

吱呀,店门响了。进来的是一个打着伞,西装革履的人,他把伞收起,挂在雨架上。清澈的红白眼眸看向曼丽克斯:“怎么样,这里的工作还不吧,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帮你再找一个。”

“荻枫,你还没离开卡纳多市吗?”

“这就送客啦?”

“哈哈,当然不是。”曼丽克斯为荻枫倒上红茶,二人相对坐在餐馆的饭桌上。

“只是很惊讶而已。这份工作我当然喜欢,不用对别人阿谀奉承,大家也很照顾我。”

“这样就好,其实今天来,我便是向你告别的,我明天晚上8点钟就要从这里离开了。”

“你走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曼丽克斯期待地看向他。

荻枫莞尔一笑,道:“只要玫瑰花还在盛开,只要枫叶还可以变红,你我早晚都会邂逅。”

“好唯美的说法哦。”

“不唯美配不上你。”荻枫推开门将走。

“再见了,荻枫先生。”

“再见了,曼丽克斯小姐,照顾好你的弟弟以及你自己。”

第二天傍晚——

许多黑色的,白色的,红色的,五光十色的跑车停在了这家餐馆所在的大街上。富豪们搂着他们的妞儿肆意挥洒着金钱,没有人会在意正在快餐店里擦桌子的平凡少女。

少女有一头栗色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粉粉的嘴唇,柔美的眼睛,让数顾客看一眼便食欲大增。

今天店门生意很好,来了很多新面孔,曼丽克斯也感到新奇欢悦。

吱呀,店门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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